2025-07-02
【轉知】經濟部臺法創新研發合作計畫,申請截止日114年10月30日。
將技術知識、機器設備、技術資料、製程資料或其他相關資訊服務從技術提供者轉移到 技術接受者的過程
本院辦理產官學業務,朝「開放、明確、可行」三大原則進行,期能營造適合生技醫藥發展的雙贏環境。